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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在延安“挨駡”的史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6 11:22:48  


  近年來,一些報刊發表了關於毛澤東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在延安“挨駡”的文章。有些內容並不符合史實。

  ●毛澤東第一次“挨駡” 

  1941年6月3日,陝甘寧邊區政府在延安的楊家嶺小禮堂召開邊區各縣縣長聯席會議,討論征糧工作和農民負擔問題。當天下午正在開會的時候,突然大風暴雨;一個炸雷,擊斷了禮堂的一根木柱,坐在附近的延川縣代縣長李彩雲猝不及防,不幸觸電身亡。同一天,一位農民飼養的一頭驢也被雷電擊死了。 

  噩耗傳開以後,人們議論紛紛。這位農民逢人就說:“老天爺不開眼,響雷把縣長劈死了,為什麼不劈死毛澤東?” 

  保衛部門聞訊,要把這件事當作反革命事件來追查,逮捕這個“竟敢如此咒駡毛主席”的農民,並要公開處理,以一儆百。 

  毛澤東從警衛員口中知道這件事以後,立即阻止了保衛部門的行動。毛澤東說:“群眾發牢騷,有意見,說明我們的政策和工作有毛病。不要一聽到群眾有議論,尤其是尖銳一點的議論,就去追查,就要立案,進行打擊壓制。這種做法實際上是軟弱的表現,是神經衰弱的表現。我們共產黨人無論如何不要造成同群眾對立的局面。”毛澤東在延安還說過:“黨群關係好比魚水關係,共產黨是魚,老百姓是水;水裏可以沒有魚,魚可是永遠也離不開水啊!” 

  ●毛澤東第二次“挨駡” 

  不久,在陝甘寧邊區的清澗縣農村又發生了一起類似的事情。 

  農婦伍蘭花的丈夫在山上用鐵犁耕地時,不幸被雷電擊斃。伍蘭花一邊悲痛,一邊大罵“世道不好”、“共產黨黑暗”、“毛澤東領導官僚橫行”等。中央社會調查部聞訊後,把伍蘭花拘押到延安,並由保衛部門建議判處死刑,報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審判和中央審批以後即在清澗縣槍斃,以此來穩定社會局勢和群眾情緒。 

  毛澤東從社會調查部部長康生派人送來的《情況彙報》中,知道了這件事。他對社會調查部的人說:“你們不能這樣做嘛!……中央設立社會調查部,不是設幾個官位。如果不做調查,就隨隨便便抓人、殺人,這是國民黨的黑暗做法!就這些而論,人家罵得就有道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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