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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橋城區河道生物淨水工程。 |
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3日從浙江省財政廳獲悉,紹興市近日在全省率先構建河流生態補償機制,以進一步完善曹娥江水環境治理制度化體系架構。
新華網報道,據悉,紹興市所構建的河流生態補償機制對不同區域的考核指標予以明確。河道出境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三項指標年度均值成為考核的參考指標。其中,上虞區、袍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柯橋區、濱海新城三項指標均應達到Ⅲ類,或兩項達到Ⅲ類,另一項不低於Ⅳ類,且該項指標比上年改善。同時規定,除新昌縣外,當地出境斷面水質必須好於入境斷面水質。
按照“多受益、多承擔”的原則,紹興全市財政每年將統籌安排不少於2000萬元曹娥江生態保護專項考核獎勵資金,其中市財政統籌安排每年不少於1000萬元,曹娥江沿岸區(市、縣)、開發區安排1000萬元。
資金採取專款專用、結轉留用的原則,在分配導向上向基層和上游傾斜,主要用於保護區範圍內的水環境保護、生態修復治理、環保設施建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