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城鄉生活垃圾處理不僅成為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更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2014年出台的《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建設美麗浙江創造美好生活的決定》,把城鄉垃圾處理列入重點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垃圾分類處理以及收、運、儲網絡和設施建設與管理水平,積極推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焚燒處理,推進垃圾處理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切實優化“詩畫江南”人居環境。
今年,浙江將垃圾分類確定為十大民生實事,寫入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研究制定推進垃圾分類的具體方法,加快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垃圾填埋場生態化改造,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基本實現全覆蓋。”
面向“十三五”,浙江更是承諾:決不把臟亂差、污泥濁水、違法建築帶入全面小康。思想認識統一,頂層設計清晰,一任接著一任幹,浙江把垃圾處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由點到面,實現普遍推廣,掀起一場轟轟烈烈的“綠色革命”。
目前,全省24080個村對生活垃圾進行有效處理,縣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9.3%。
政府推動全民參與
考慮到垃圾處理事關千家萬戶,且情況複雜、建設環節多、技術要求高,各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周密制定方案,不斷創新做法,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推進。
2013年,浙江確定46個村為農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處理試點村。在此前後,先後研究制定農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試點項目實施指南、農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試點村項目竣工驗收指南、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度檢查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等10多個政策文件,從實施步驟、資金扶持到督查考核,對垃圾分類處理作了詳細、全面的規範和指導。
“要改變村民千百年來養成的生活習慣,並不容易。”龍游縣賀田村老支書勞光榮這樣感慨。他帶領村民開展垃圾分類清理,設立垃圾收集點,確定責任人,創造性地給每人每月發放10個帶有衛生責任區、戶主代號編碼的垃圾袋,將賀田村從過去的“垃圾村”打造成如今的“生態村”,創造了農村環境整治的“賀田模式”,被評為“國家級生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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