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加強幹部日常管理監督。浙江省堅持“二八分”原則識別幹部,一方面,把更多的時間花在近距離接觸幹部身上,通過民主生活會、日常談心談話、來信來訪、工作調研等,全面了解幹部一貫表現和全部工作;另一方面,探索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信息平台,完善組織部門與紀檢、檢察、信訪、審計、住建、統計、公安、金融、網絡管理等部門的定期溝通機制,把各方面了解到的幹部信息及時匯集、有效整合,切實加強動態監督管理。
突出加強一把手監督管理。一個地方政治生態如何,一把手起著決定性作用。近年來,浙江省堅持抓重點、重點抓,盯住“關鍵少數”,在全國率先將5萬多名縣(市、區)管幹部納入有關事項報告對象範圍,不斷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效能,嚴格因私出國(境)管理,加大提醒函詢誡勉力度,嚴格落實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規範各級一把手職責權限。凡涉及“三重一大”及具有自由裁量權的事項,一律實行集體決策。在完善一把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制度的同時,做到三個“嚴禁”:嚴禁一把手直接插手工程建設、土地轉讓、礦產資源開發、國有資產處置等事項;嚴禁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嚴禁領導幹部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
全面治理為官不為,推動幹部能上能下
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實現“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這是最基本的黨內政治生態。如果“有為幹部上不來,無為幹部下不去”,勢必影響到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浙江省把推進幹部能上能下作為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幹部管理監督的重要突破口,堅決把不稱職不勝任幹部調整下去,有效解決了幹部能力不足、擔當不夠、不作為等問題,構建起“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