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從今年4月開始的浙江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有了結果:12月4日舉行的省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廢止7件省政府規章,23件作部分修改,7件將全面修訂。
浙江日報報道,這次被清理的,是省政府制定的全部現行有效規章,共175件,起止時間為1988年1月至2015年4月30日。此次清理之後,浙江省的規章體系將更加完善,與法律法規相配套,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同時更具浙江特色。
前段時間,漁民林宏奎到省海洋漁業局遞交了兩艘船的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審批的申請,分別為“浙奉漁19087”、“浙奉漁19088”。他的兩艘船是跑到省級部門來審批這類證件的最後一批船。因為這次的省政府常務會議對《浙江省漁業捕撈許可辦法》進行了修訂,主機功率441馬力以下只要到所在的設區市的相關部門就可審批,而林宏奎的兩艘船,主機功率均為396千瓦。
政府這只“有形之手”逐步放鬆,市場這只“無形之手”慢慢放活。《浙江省肥料登記和使用辦法》中原先規定,外省肥料在省內銷售,要向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現在則取消了備案要求。
規章清理,讓審批流程更科學,群眾辦事將更方便。煙草專賣零售的許可、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許可、種畜禽生產經營的許可、設立娛樂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和老百姓生產、生活關係很大,在相關規章中,原先是工商登記前置程序,現在部分取消,或改為後置程序。《浙江省種畜禽管理辦法》中原先規定,有關原種場、祖代場、一級良種繁育場、一級供精站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批主體是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現在則調整為設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浙江省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說,省政府規章經過這次清理後,不僅極大地方便了老百姓,也有力地促進了規章的規範以及法制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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