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對上述地方在國務院大督查實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自2017年建立督查激勵長效機制以來,國務院辦公廳連續三年組織開展督查激勵工作,目的在於更好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推動形成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良好局面,激發廣大基層幹部狠抓落實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完成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據統計,在督查激勵措施增加9項情況下,今年受到督查激勵地方的數量總體與去年相當,進一步提升了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有45個地方因多項工作成效明顯,受到2項以上督查激勵;有69個地方因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取得新的突出成績,連續2年受到督查激勵;市縣基層地區受到督查激勵的數量占比接近90%。
來源:中國政府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