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資金外,還將構建養老服務人才評價、培養體系,持續完善護理員激勵機制,切實解決人才合理流動和力量短缺問題。
新政規定,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在市區初次創辦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經認定,可給予企業連續3年的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第一年5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經認定的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每年1萬元的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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