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近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泉州法院禁毒工作白皮書》(2013-2017),公布了泉州法院審理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潘某峰等三人在他人過生日時,強迫16名未成年在校生吸毒一案名列其中。案發後,潘某峰三人一審被重判。
生日宴上
16名在校生被逼吸毒
案件發生在2013年12月7日晚上。
當晚,潘某峰、張某峰、陳某南在永春縣達埔鎮一處包廂內為張某灃過生日。其間,潘某峰、張某峰、陳某南在該包廂內採用拉扯、言語威脅等暴力、脅迫手段,迫使在場的潘某濱等16名未成年在校生吸食冰毒。
之後,潘某峰三人以再次吸食冰毒需要交錢為由,分別向潘某濱、鄭某收取60元。此外,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10日間,潘某峰在永春縣達埔鎮伯父潘某義的家中,先後4次容留潘某山在此吸食冰毒。
從嚴打擊
三名被告人被重判
案發後,潘某峰、張某峰、陳某南三人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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