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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浙江施行低保新規
http://www.CRNTT.com   2017-12-01 09:50:24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防止“養懶漢”,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及條件,無正當理由多次拒絕接受有關部門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相適應的工作的;有與其收入水平不相符的高消費行為的,都將會被取消低保資格。

  為確保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及時、精准發放,新《辦法》規定,要按照一戶一檔的原則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檔案,定期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複核和走訪調查,並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待遇。

  對於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最低生活保障資格的,不但要取消資格,追回已經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其他社會救助金,還要依法將其行為納入有關征信系統,情節嚴重的處以罰。
低保如何申請?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提出。由於浙江正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新《辦法》簡化了申請流程:在同一個縣(市、區)範圍內,經常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工作要通過走訪調查,主動發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困難家庭,幫助他們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應當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填寫申請表,並在申請表上簽字同意接受有關部門對其家庭經濟狀 況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之後的初審意見和最後認定,要在規定地點公示、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定期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息核 查、信函索證等方式,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複核和走訪調查,並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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