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消費者在電子商務企業平台上購買商品、支付貨款、確認收貨後,電商系統即可自動生成電子發票,通過郵件、短信等多種方式將電子發票發送給消費者,實現電商在綫交易的全過程電子化……隨著浙江省電子發票的逐步推行,這樣的場景變得越來越常見,商家和消費者通過網絡實現交易和開票的同步,不僅提高了交易效率,還提升了用戶消費體驗。
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使用電子發票全面提速。7月5日,浙江省國稅局發布《關於規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管理的公告》(2016年第11號),明確自2016年9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這意味著浙江省(不含寧波)有意願使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簡稱電子發票)的增值稅納稅人,都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申領使用電子發票。
浙江省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降低納稅人經營成本,節約社會資源,方便消費者保存使用發票,營造健康公平的稅收環境有著重要作用。今年1-6月份,浙江省使用電子發票納稅人已達74戶,累計開具電子發票305萬份(月平均開具50萬份)。發票開具金額達14.36億元,涉及電子商務、超市連鎖、家電電器、物流、信息服務、餐飲、保險、公用事業等多個行業。
杭州率先試水
電商連連叫好
電子發票是現代信息社會的產物,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數據電文形式的收付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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