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底前,完成系統平台的升級改造,實現系統運行平台和業務數據的大集中,全面落實公積金服務的“通存”、“通兌”、“通貸”,建立更加規範有效有公積金運行新體制。
保障性安居工程
兩區的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政策也將與主城區並軌。
杭州市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明確的申請准入標準為:
(一)申請人具有申請地戶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並與當地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申請地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申請地無房;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規定標準(2014年為47691元);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符合申請地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各地可按照解困優先、人才優先的原則,根據保障需求和房源建設情況,分類、分期制定受理條件,確定保障對象,實行梯度保障。
杭州市主城區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執行的政策依據是《杭州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辦法》(杭政〔2008〕1號),明確的准入標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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