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日前,《寧波市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經寧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成為我省首個生態環境保護紅線規劃。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主任史小華說,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分,最終目標是構建一個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在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保護之間達到平衡。
浙江日報報道,生態保護紅線,指對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必須實行嚴格管理和維護的國土空間邊界線。新的《環境保護法》中明確規定: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
2015年3月18日,《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年)(2015年修訂)》獲國務院批覆,批覆明確要求“加強各類生態功能區的分級分區保護,構築‘連山、串城、面海’網絡化的整體生態安全格局”,“對重要生態功能區要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列入禁建區,制定保護措施並嚴格執行”。
在此背景之下,寧波市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濕地保護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結合寧波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生態環境保護實際需要,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規劃,強化對生態環境保護的空間管控。
寧波市在規劃中共劃定85塊生態紅線區域,總面積4980.3平方公里,占寧波市國土面積的50.9%,超過了國務院批覆“城市總規”的生態保護用地不低於陸域面積40%的要求,全市87%的森林覆蓋面積和水域面積均劃入了紅線範圍內。其中,一級管控區面積1643平方公里,占全市國土面積的16.8%;二級管控區面積3337.3平方公里,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4.1%。
通過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寧波市將生態保護紅線內區域劃分為13個類別,分別為: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濕地、生態公益林、洪水調蓄區、重要自然岸線、重要水源涵養區、重要物種保護區、地質遺跡保護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和生態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