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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安保法施行滿6年 自衛隊活動擴大
http://www.CRNTT.com   2022-03-29 16:12:41


  中評社香港3月29日電/共同社指出,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日本安全保障相關法29日施行滿6年。自衛隊在近1年以澳大利亞軍隊為對象首次實施保護他國艦艇和飛機的“武器等防護”,將對象擴大至美軍以外。在日本周邊,台灣局勢持續緊張,進攻烏克蘭的俄羅斯動向也趨於活躍,朝鮮重啟了洲際彈道導彈(ICBM)發射。

  自衛隊可能還將拓寬活動的範圍,政府如何應對與《憲法》第九條的一致性及牽涉戰爭的擔憂或成為今後的焦點。

  政府以今年底為目標推進外交安保政策長期指針“國家安全保障戰略”等安保相關3份文件的修訂作業,並探討擁有在對方疆域內阻止彈道導彈的“對敵基地攻擊能力”。

  關於應對台灣局勢,認定此前未有先例的會導致發動集體自衛權的“存亡危機事態”和後方支援他國的“重要影響事態”事例也被提及。根據規定,“存亡危機事態”為存在密切關係的他國遭到攻擊,日本存亡受到威脅的情況。據分析,美軍如何行動均將產生重大影響。

  “武器等防護”2017年為2起、2018年16起、2019年14起、2020年25起、2021年22起。2021年中的1起對象為澳大利亞軍隊。防衛省設想歐洲各國擬進一步增加對象,以加強對華包圍圈。

  安保法新任務中,向2019年4月啟動的在埃及西奈半島監視以色列和埃及軍隊停戰的“多國部隊觀察員團”(MFO)派遣自衛隊員作為“國際聯合和平安全活動”仍在持續中。關於允許實施“馳援護衛”等的聯合國維和行動(PKO),2017年從首次賦予任務的南蘇丹撤回以來未派遣過部隊。

  關於安保法制定前已存在的日僑運送任務,有意見批評去年8月從阿富汗撤僑行動遲緩,國會上正在審議放寬條件的《自衛隊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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