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放任雙重標準
社論稱,在15日的記者會上,安倍的發言讓人很難理解。除了集體自衛權以外,懇談會還要求變更政府見解,解釋為“基於聯合國的集體安全保障行使自衛隊武力在憲法上不受制約”。安倍沒有接受這一觀點,認為“與此前政府的憲法解釋在邏輯上無法整合,不能採用”。
這樣說的話,解禁集體自衛權也無法與至今為止的憲法解釋相調和。但是安倍卻引用了1972年的政府見解,稱“為了維持本國和平與安全、保全本國存續而設置的必要自衛措施”並未被禁止,認為集體自衛權可以被認可的觀點是“以政府的基本立場為根據的”。
然而,在1972年的政府見解中,安倍引用部分之後明確記載著“集體自衛權的行使在憲法上不被認可”。
社論認為,安倍毫不提及此處就接受提議,只能說這是刻意以雙重標準掩飾、欺瞞。此後出席執政黨協議的自民、公明兩黨議員,是否會放任這種蓄意欺瞞呢?協議動向必須受到密切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