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日本右翼崛起,一心想為上一輩人的侵略翻案,為他們的戰敗洗刷紀錄。他們乃透過所謂正常國家的藉口,企圖讓日本擁有不同於自衛隊功能的更強大國防武力,以及更重要的,以非和平方式進出其他國家的憲法權力。這種思維方式,是既不符合時代落伍思維,也不符合當代日本國情,因而是荒唐的。
另一方面,中國以其崛起之勢,提倡和諧世界,主張和平發展,且以負責任的大國自我期許,只要堅持二十年,完全可能轉變自從18世紀以來對於國家內涵的理解。如果中國竟然能夠將在日本被看成是國家不正常的狀態,率先當成是21世紀的正常國家標準,在憲法中納入和平條款,並主動將解放軍轉型為自衛隊,不但會震撼日本、曉諭日本,更宏觀的,也必將震撼世界、曉諭世界。
一旦和平憲法成為東亞的正常憲法型態,東亞各地甚至可以進一步考慮建立某種東亞的聯合自衛系統,像釣魚島這樣的爭議,因為負責防衛的是東亞聯合自衛系統,實際由誰派出就沒有主權的含意。如此化解爭議的方法,自然可以延伸運用到東南亞。
推動和平憲法的東亞化與普及化,也有實踐上的挑戰必須克服。首先,是否和平憲法的採納給人一種自己是戰敗國的印象?因為日本右翼想拋棄和平憲法的原因,就是因為它象徵戰敗。
由於中國式崛起的大國,在中央提倡理論自信、道路自信與制度自信的三個自信當下,自然沒有這種擔心淪為戰敗國的緊張。而中國這樣的大國採行和平憲法,就足以消弭只有戰敗國才採行和平憲法的刻板印象,反而將和平憲法看成是自信的表現。
其次,有傳統的軍隊能否接受自己變成是自衛隊?比如,解放軍經歷了韓戰、中印戰爭、珍寶島衝突、越戰等等自衛反擊戰,有自己的傳統。實際上,自衛隊只是和平憲法下各國軍隊的實質內涵,沒有必要非將軍隊既有的軍名改成自衛隊,因此可以保留傳統。
再其次,是否中國採行和平憲法之後,日本右翼仍然執意廢除和平憲法,並且竟然成功達成目標,然後東亞各國也無人追隨,繼續擺出不惜一戰的姿態,面對與中國的領海爭議,因而將造成中國的片面和平憲法主張,看上去是在愚蠢地示弱?
但是即使如此,中國真的是在示弱嗎?嚴格說,和平憲法這般符合三個自信的調整與宣告,即使千萬人仍可吾往矣。因為,這樣的修正是一種完全謹守和平與發展道路的做法,也是在實踐韜光養晦的國策,何況並不會影響建軍自衛。
中國已經發表了和平白皮書,如今又設定了東法防空識別區,昭告世人中國維護核心國家利益的決心,這等於就像是和平憲法一樣的國策了,應該在法律上進一步提升其規範效力。和平已經是國策,自衛的能力與意願則是和平的基礎,這些都是解放軍的責任,也是任何愛好和平的東亞各國的責任。
(中評社特約作者石之瑜,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