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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運會期間買菜刀擬實名制 攜刀罰百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19 14:17:01  


  中評社北京4月19日電/菜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銼刀等危險性刀具在今年7月1日至8月31日將在深圳實行“實名購買和銷售登記制度”,違者最高或將罰5000元!為確保大運會順利舉行,深圳市政府將在籌備和舉辦期間對本市刀具採取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昨日,由深圳市公安局起草的《關於加強刀具安全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送市法制辦審查,並向全市公開徵求意見。

  南方日報報道,該“決定”主要是針對除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銼刀等危險性刀具(以下統稱“危險性刀具”),計劃在今年7月1日至8月31日之間實施。一旦該“決定”正式發布,這類危險性刀具的銷售單位要在決定生效後的10日內,將其危險性刀具的數量、儲存地點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轄區公安派出所備案。如未在法定期限內備案的,公安機關將對個人處以1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刀具銷售單位還要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置視頻監控系統或者封閉式櫃台等安全防範設施,並務必明確安全管理責任人。如有違法者,將被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而值得市民注意的是,在決定正式實施後,危險性刀具將實行“實名購買和銷售登記制度”。刀具銷售單位將查驗購買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單位證明,登記購買人身份信息、單位名稱、購買刀具的品種和數量等情況,並將登記情況每周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

  “決定”也強調,刀具銷售單位不得向行為異常或者精神異常人員,以及未成年人出售危險性刀具,尤其發現行為異常或者精神異常人員購買危險性刀具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如刀具銷售單位未查驗、登記或備案購買人身份,或將刀具銷售給明令禁止的人群,均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攜帶危險性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攜帶人要採取防護措施。而這些場所的管理人員發現攜帶者未採取防護措施的,且告知後仍拒不改正的,則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同時,這一攜帶者也將被處以1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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