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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商業價值開發究竟該誰說了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03 09:30:12  


 
  對於體育主管部門排斥專業經紀團隊的態度,何文義將其形容為“他們擔心‘動了自己的奶酪’,害怕失去利益”。

  中國運動員的經紀運作集中在體育主管部門內部進行,但體育主管部門難逃混淆職責範圍之嫌,“國家財政撥付給體育主管部門的資金用於培養運動員,這是一種事業行為,而非產業行為。但運動員的經紀運作是一種產業行為。體育主管部門已經把事業行為與產業行為混淆在一起。”

  而更重要的問題在於,“專業經紀人和經紀團隊難以進入中國體育圈,這其實是中國運動員價值的一種浪費。” 

  一個典型的現象是,國內一些奧運冠軍在奧運會結束之後會收獲大量商業贊助,但贊助很快隨著“奧運熱潮”的降溫而消失,有些奧運冠軍在一個新的奧運周期內可能不會再有任何贊助。何文義認為,體育主管部門對這些奧運冠軍是否有商業價值可以開發,完全抱著一種“等著天上掉餡餅”的態度:沒有專業經紀團隊的運作,運動員的商業價值開發就極易出現這種忽熱忽冷的狀況,缺乏持久性和穩定性。

  中國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奧運大國,但目前真正具有較高商業價值的體育明星卻寥寥無幾。何文義表示,這與中國體育圈經紀人角色的缺失有很大關係。

  目前中國運動員和體育主管部門在商業價值的開發和獲取上使用分賬模式,即運動員個人和國家隊、地方隊教練等相關人士之間按比例分成,何文義認為,為運動員引入專業經紀團隊,對於體育主管部門來說同樣有利,沒有專業人士和專業知識,很難實現運動員價值的最大化。

  不過,袁昊然對專業經紀團隊的排斥看法,卻代表著體育主管部門普遍的態度,這往往導致運動員個人因為對商業價值回報的不滿,而與主管部門發生矛盾。在中國體育界,運動員成名之後因自身商業價值問題與體育主管部門發生矛盾並不鮮見,例如田亮以及中國女子網球隊的部分隊員。

  何文義表示,發生矛盾之後,體育主管部門並沒有吸取教訓,而體育主管部門應在運動員的培養過程中,主動就運動員潛在的商業價值制定合理、符合雙方利益的分賬協議,以避免此類矛盾事件的一再發生。

  針對中國多數運動員的商業開發大權往往由運動隊領導掌握的現象,何文義表示,健全的經紀人制度可以在市場公開價格和規劃操作的前提下,減少“貓兒膩”交易的發生,這實際上也符合運動員個人和體育主管部門的利益。(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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