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賠案件,此案將為此類事件的責任認定提供參考的裁判標準,進一步明確馬拉松等體育賽事各方主體義務和責任,規範各方行為,減少、杜絕事故的發生,對我國體育賽事組織將產生深遠影響。
今年3月,俄羅斯世界杯預選賽亞洲區12強賽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版權方體奧動力發表聲明,譴責部分媒體平台對國足12強賽客場挑戰伊朗隊比賽的侵權盜播行為,包括直播侵權和點播侵權,涉及媒體達幾十家,9月宣布完成了對侵權的5家平台公證保全程序,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
體育賽事媒體版權在世界範圍內都價值不菲,亞足聯賽事版權費平均每年高達數億元,中超聯賽媒體版權費達5年80億元,賽事版權運營方付出高昂成本,侵權者分文不付的盜播行為損害了版權運營方的權益。
去年中超某頂級俱樂部在辦理境外球員轉會,支付聯合機制補償金時,捲入一起跨國網絡詐騙案件,經過歷時一年多的追討,才將被騙錢款索要回來。
這起案件提示中國職業足球以及體育經紀等相關領域從業者,當前犯罪分子可能分布在海外不同國家,利用網絡黑客技術分工行騙的跨國詐騙案的隱蔽性高,具有取證難、破獲難的特點,特別是體育領域的案件涉及法律與體育行規的交叉,需要專業人員做好風險管控,出現問題第一時間識別犯罪行為,聯合當地法務機構,採取相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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