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深不見底的產業“藍海”
2015年是體育產業發展不平凡的一年,但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幹意見》所提出的到2025年體育產業總規模5萬億的目標仍需體育產業的從業者們逐步落實。萬達、阿裡的主業并不是體育,樂視、騰訊搶奪的也都是電視轉播的高端資源,衆巨頭頻繁占領輿論聚焦點,與這些相比,在全民健身等領域,突出的亮點還不算多。
《中國體育產業發展研究報告(2015)》主編阮偉表示:5萬億目標的達成,必須依靠足够的產品和足够的消費,而這些,并非是幾家大公司簡單的“買買買”就能買出來的。
東城區體育局副局長馬力認為,“互聯網+”時代是一個很新,很重要的時期,體育與互聯網之間的“加法”,也應該有更多的文章可做。
馬力舉了一個例子:“武大郎燒餅+外賣,只是將互聯網當做一個工具而沒有附加值。應嘗試創新、融合多類需求。如武大郎燒餅+潘金蓮鹹菜+西門慶豬頭肉+外賣+APP的評價+朋友圈的分享,賣的就是關注、是故事、是品牌。”
針對互聯網+體育,馬力出了兩個“餿主意”。一個是健身紅包,“羊毛出在牛身上”,比方一片場地每小時使用費用200塊錢,通過互聯網聯合,來發一批“健身紅包”,紅包本身是代金券,但只能在指定體育場館來用,最高能抵消每小時40元的場地費,在這個過程中,老百姓得到了打折,互聯網得到了流量和客戶群。二是“體育扶貧”。通過互聯網+,把互聯網企業、場館、賽事、贊助和捐贈等元素結合在一起,使健身和鍛煉服務於扶貧的公益事業。
靠誰來實現5萬億的目標?或許答案并不僅僅在“互聯網+”,很少有人質疑中國體育產業高速發展這一現實,體育產業的光明未來也被廣為期待,但再美好的藍圖也要一筆一筆去描畫。在未來的一年以及數年,體育產業政策如何細化以至於可以惠及最基層的從業者,大中小企業如何找准定位創新經營模式,普通消費者的消費能力和消費意識如何提升,這些都是需要在發展過程中逐步摸索的問題。
體育產業,路在腳下。(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