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潔則認為,其教師工作較穩定,有時間照顧孩子。柴某在中央電視台工作,經常出差,沒有精力照顧孩子。
2013年8月2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柴某在家庭生活中對妻子實施了一定的暴力行為及暴力威脅,判令柴某與小潔離婚,雙方所生共同子女歸小潔撫養。柴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13年11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二審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至今孩子仍未回到媽媽身邊
二審判決生效後,小潔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小潔告訴記者,柴某至今仍未交出孩子撫養權。
小潔表示,今年2月,她和負責此案的執行法官一起前往柴某在順義的居住地索要孩子。但當天中午1點多,小潔他們到達目的地後,發現柴某已離開了此處。
小潔的代理律師楊俊利向記者介紹,從小潔申請強制執行到現在已經長達19個月。
期間,小潔多次和柴某溝通,但如今已年滿4歲半的孩子仍未回到媽媽的身邊。
法官說法三種行為致撫養權案件執行難
法晚記者從朝陽法院了解到,經調研發現,被執行人的三種行為導致此類案件難以執行。一是藏匿被撫養子女。部分被執行人為躲避執行,故意藏匿被撫養子女,將其帶回老家遠離本地,使法院難以查找被撫養子女下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