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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賣茵寶涉嫌商業欺詐?遭代理商索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17 10:54:46  


 
艱難維權路

  在去年12月18日,王軍向耐克茵寶發出第一份溝通郵件,決定退出茵寶品牌的經營,並要求將其存於上海倉庫的茵寶貨品全部退還,同時要求耐克茵寶對因沒有及時通知其出售茵寶的消息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一周後,王軍收到了耐克茵寶的回覆,在這份郵件中,茵寶中國拒絕了他的要求。

  此後,在鄭州利康與耐克反覆進行書面溝通的過程中,耐克茵寶的人員也逐步被遣散。據鄭州利康對《中國經濟周刊》介紹,在出售茵寶後,耐克方面逐步遣散了區域經理,然後把負責與經銷商進行直接業務聯繫的銷售經理、總經理相繼遣散,最後遣散的是CEO洪嘉侃。

  在耐克茵寶遣散人員的過程中,與代理商接洽的茵寶事業部隨之解散,雙方的交流一度陷入停滯。

  本刊多次聯繫耐克中國,7月1日,耐克中國公關部孫鵬向《中國經濟周刊》發來書面回覆,對此事做了如下聲明:

  “耐克集團於2012年5月31日公布出售旗下UMBRO品牌的計劃,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茵寶中國部於2012年6月6日向各位經銷商以書面形式通知了出售事宜。在書面函件中,茵寶中國部就品牌交接期間經銷商如何順利經營茵寶品牌做出了相應規劃。

  “隨後,為幫助各相關經銷商改善茵寶品牌的經營狀況,促進生意發展,茵寶中國部於2012年7月開始協助各經銷商處理後續經營事宜。2012年10月24日,耐克集團宣布計劃將茵寶品牌出售給艾康尼斯品牌集團,此項交易於2012年12月3日宣告達成。根據協議,耐克集團在中國銷售茵寶產品的權限將延續至2013年9月。”

  上述聲明並未直接回應為什麼在決定出售茵寶品牌後還繼續與零售商簽訂《零售商協議》的原因。而《中國經濟周刊》聯繫的多家企業均表示,並沒有及時得到耐克將出售茵寶的消息,且耐克茵寶在“協助各經銷商處理後續經營事宜”方面並不給力。

  2013年1月,鄭州利康聘請了河南文中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永祥,向耐克茵寶發送了律師函,希望能將公司的庫存貨品全部退貨,同時對鄭州利康的損失予以合理的補償。

  6月26日,王軍帶著幾個自己公司的人員和徐永祥律師,趕赴上海。當天下午,《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跟隨王軍來到了位於南京西路恒隆廣場一座58層的耐克中國上海總部,印有“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茵寶中國部”字樣的辦公室已人去樓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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