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誰該為中國足球史上的“南京條約”負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05 10:11:12  


 
  2000多萬元的稅,5000多萬元的違約薪水,足足7000多萬元的真金白銀啊!能買多少個足球,能培養多少個基層足球教練,能讓多少個孩子從此愛上綠茵……

  這樣的賬沒法兒細算,如此懸殊的數字實在不忍心對比,但有一筆賬卻無論如何需要清算,那就是誰主導簽訂了這樣一份無目標、無原則和無底線的“三無”條約?在既無飛機大炮威逼,又有律師、法律顧問坐鎮的情況下,卻心甘情願簽下不平等條約的目的何在?

  遺憾的是,這似乎又將成為一樁“無頭案”,與中國足協若干詭異合約一起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湮沒在歷史長河中。因為力邀卡馬喬的主要責任人、時任足管中心主任韋迪,早已改任汽摩中心一把手,現任“掌門人”張劍無需對此事負責。

  時過境遷,改弦更張,通常是不了了之的最佳借口。但任何一個不平等合約的達成都不會是沒來由的,前足管中心主任韋迪需要做出解釋,他的頂頭上司同樣應該給公眾一個交待。不然,就像國足慘敗泰國隊之後連發3封道歉信一樣,看似道歉,實為推脫,最後還不是花錢了賬,無人負責。

  一個人犯錯的代價太輕時,是不會長記性的。一項事業的成敗無人負責時,前車之鑒同樣是句空話。必須有人為中國足球史上的“南京條約”負責,不僅是為了那些冤枉錢,還為了一個好習慣的生成。(來源:《中國青年報》)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