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從今年開始,我們一直在努力推行新的裁判注册制度,包括裁判的分級和選拔,都有相應的方案來規範,但因為我們在這方面欠賬太多,比如以前幾乎沒有像樣的裁判培訓和學習課程,所以重新做起來非常困難,等於是從零開始。”楊新利告訴記者,“今年重新注册的情况並不樂觀,一是人不多,二是專業突出的人更少,畢竟咱們國家沒有職業裁判。”
據記者瞭解,中國足球裁判員由高到低分為5個等級,只有國家級和國際級裁判有資格在中超聯賽執法。今年年初足管中心技術部向各會員協會發函,請會員協會推薦中超中甲聯賽的裁判以及裁判監督,其中擔任中超裁判必須有中超執法經歷或兩年以上中甲執法經歷,按照技術部的設想,“裁判分級方案”經過去年的試驗,今年可以全面推行。
“裁判分級制度”旨在對裁判進行更加嚴格的考核——裁判監督和裁判評議組將在賽後為每名裁判的表現打分,得分低的裁判將受到停哨或降級的處罰,賽季末關鍵場次的抽籤,只有總分在前十名以內的裁判可以參加。
“上個賽季,有些裁判員的判罰引發了俱樂部和球迷的不滿,大部分情况是業務水平不夠格。其實,裁判和球員一樣,只有多吹比賽才能正確執法,這就更需要我們通過分級制度把最優秀的裁判員放進職業聯賽。”楊新利說。
儘管記者在技術部看到了有關裁判抽籤、選派和監管的種種規章制度,但根據陸俊等人在賽前賽後接受賄賂的罪行判斷,只有“規則”還遠遠不夠——在南勇、楊一民當政時期,中國足協有關裁判的規章制度也明確規定裁判不許收受賄賂,只不過身為足協官員的監管人本身肆意踐踏規則,導致“官哨”、“黑哨”成為橫行中國足壇的“潛規則”。因此,對於規章制度的維護與執行,仍將是考驗足管中心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標準。
“可能以前執行起來很困難,多是內部停哨這種簡單處理,但在新賽季,我們只要接到舉報並核實了裁判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我們就將對這名裁判降級使用,比如從中超降到中甲。”楊新利說,“另外,我們還會像上賽季一樣公開抽籤確定裁判,現在第一輪到第五輪的裁判已經在足協官網上公示了,這是公開信息,俱樂部、球員和球迷都能夠知曉。我想,做到信息公開化,也是預防腐敗的一個積極辦法。”
業務培訓、分級打分和信息公開,是足管中心為杜絕“黑哨”開出的藥方,但僅靠幾項補充的規章制度,顯然無法解决裁判貪賄的歷史問題——古話說“正人先正己”,只有足管中心的官員們還中國足球清白,裁判群體才有公正執法的可能。(來源:《 中國青年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