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者瞭解,“俱樂部阻礙陳志釗留洋”的說法確實讓南昌衡源隊感到“委屈”。有熟悉情況的足球經紀人告訴記者,“先斬後奏”是目前很多足球經紀人的常規手段,“有時候俱樂部確實不講理,完全不為球員考慮。所以,經紀人和球員只能想辦法瞞天過海。”這位元經紀人表示,陳志釗的情況“很可能也是這樣,先把陳志釗帶到歐洲,然後再向俱樂部攤牌,俱樂部方面肯定不樂意。所以,現在的關鍵是看陳志釗上個賽季的合同,如果他和南昌的合同有關於這方面的特殊規定,那就只能按規定辦了。”
“我們都清楚,只有中國足球的大環境好了,俱樂部才有更好的生存空間。所以,我們不會無端限制球員留洋。”秦蘋說,“不過,凡事都要按規矩來,更何況是足協法規明文規定的事情。其實,俱樂部和球員都希望這件事最終能得到圓滿解決。”
事實上,國際足壇所奉行的“自由轉會”政策,在中超經歷過兩個賽季的“試水”,並有周海濱、李瑋鋒、馮瀟霆等球員“以身試法”之後,本賽季絕大多數俱樂部和球員對“自由轉會”政策都有了相對清醒的認識——這也正是北京國安俱樂部眼睜睜看著楊昊、黃博文和杜文輝三人“自由轉會”而無計可施的主要原因:如果按照目前的中超身價估算,本賽季與亞冠無緣的國安,損失已在千萬元以上。
去年12月中國足協頒佈新賽季的《球員身份及轉會暫行規定》,意在最大限度地同國際足聯制度接軌。此《規定》廢除了摘牌制並取消了500萬元轉會費的封頂上限,強調了球員合同到期之後的“自由球員”身份,同時規定球員可以以“毀約金”形式“跳槽”,唯一的限制條款只是內援轉入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今年的轉會截止期比往年延遲了1個月,到三月截止。這段時間,球員和俱樂部可以充分溝通。”劉殿秋說,“五人限制的條款也會在以後適當的時候加以改變,但目前,我們只能儘量向國際足聯的轉會制度靠近,但還不到完全接軌的階段,中國足球畢竟有自己的特殊情況。”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