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國日本、韓國30年來年大多採取自掏腰包也要送球員出去的留洋政策,中國的情形卻還停留在“窩裡狠”,俱樂部各打算盤。近年來留洋的石俊、於大寶等人雖不再受制於國內俱樂部,但這種“單飛”式留洋畢竟難成主流。
固然俱樂部利益需要考慮,但以中國足球的環境,中國聯賽的水準,非要把好苗子圈在國內聯賽踢球,他們能茁壯成長嗎?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國家隊管理部主任曹景偉9日還表示,目前國內整個職業聯賽競爭品質不高,球員得不到很好的鍛煉提高,這在亞冠聯賽上已經證明了。他還說,歐洲俱樂部集中了各國最優秀的球員,日、韓有不少球員在那裡踢球,所以能力提高很大,而中國在這一點就不行。
不知足協會如何裁決陳志釗的留洋糾紛,但依照往常的經驗,由於各方面關係都要兼顧,中國足球因此誕生一部“陳志釗法案”的可能性不大。一旦自由留洋的大門打開,還會有多少新星安于留在國內?中國所謂的“職業”聯賽可能更加難以維繫。
但是,作為中國足球的管理者,足協必須對此有全局的、長遠的考慮。無論陳志釗本人留洋後是否真能成才,但優秀的年輕球員能夠自由留洋的口子應該打開。如真能出台一部“陳志釗法案”,或將對中國足球的未來起到難以估量的推動作用。
在中國足球環境日益凋敝的今天,陳志釗的行為值得主管部門深思。(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