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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潛規則盛行 裁判場均招待費3萬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11 08:28:23  


  中評社北京11月11日電/按照中國足協的規定,裁判的費用全用足協負責,但事實是,中超賽場流行潛規則,各俱樂部都在招待裁判上有不小的支出。

  據東方早報報道,昨天,國內某俱樂部的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Z向記者稱,該俱樂部一個賽季下來,僅用於接待裁判的主場招待費就將近50萬元。而根據中國足協的相關規定,這筆錢是不應該由俱樂部來買單的。 

  Z告訴記者,幾天來關於打擊賭球的新聞不斷見諸報端,對他觸動很大。由於他級別有限,類似賭球之類的事情基本接觸不到,不過由於Z近幾年參與了俱樂部接待裁判的工作,這讓他了解到了很多此前不知道的秘密。

  他說:“我們俱樂部每年花在裁判身上的接待費就要接近50萬元,正常情況下,執法比賽的4名裁判是在比賽前一天抵達,比賽結束後離開,一般日程按兩天計算。4個人2天,一般情況下費用都要在3萬元左右,今年我知道最多的一次接近4萬元,都是俱樂部來買單。” 

  “中國足協有規定?確實,足協有規定,俱樂部不能與裁判接觸,我們俱樂部確實也沒和裁判接觸,招待裁判都是本地足協來負責,然後足協的工作人員會拿著發票來找俱樂部報銷。吃飯還好一點,有發票,其他很多錢就是白條子,上面寫著幹什麼幹什麼了。其實你說能幹什麼了?4個人2天,小4萬元,一個人一天差不多5000元錢。” 

  “這些錢都幹什麼了?吃飯、洗澡,具體細節我沒法說。”Z說。 

  “我想特別提一下的是,這並不包括俱樂部可能支付給裁判的現金,因為那是只有俱樂部老板和總經理才掌握的情況,而且送的時候也不會讓我們這些人參與,所以具體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 

  記者查閱了中國足協在今年3月份出台的《中超聯賽比賽監督、裁判員、技術調研信息員參加賽區工作經費標準及規定》,上面明確列出了裁判在賽區工作期間的食宿和補貼標準,並且詳細標明了這筆錢的出處。 

  其中裁判員在賽區的住宿標準為酒店標準間,每間每天250元;夥食標準為每人每天200元;主裁判員比賽津貼每人每場1600元;助理裁判員、第四裁判員比賽津貼每人每場1000元。此外,還有不足1000元的交通費。 

  每年聯賽結束後,中超委員會按照各賽區舉行中超聯賽的場次,以每場比賽5600元的標準,將應付款額匯入賽區委員會(主場會員協會)賬戶。也就是說,根據中國足協的規定,每場比賽用於裁判的費用合計最高不超過5600元,而且這筆錢要由中超公司來買單。

  《規定》中還一再強調,賽區委員會在接待比賽監督、裁判員或中超委員會派遣的其他工作人員時,應嚴格執行上述標準和規定,不得超標準或超範圍接待,不得接受俱樂部補貼,不得向俱樂部借用車輛和司機,不得允許俱樂部介入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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