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6日電/題記:2008年北京奧運會有28個大項、302個小項,2012年倫敦奧運會有26個大項、302個小項,2016年裡約熱內盧奧運會時又將是28個大項。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要準確答出這些數字可能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這些數字增減的背後,是奧運會項目設置的演變。將其放在現代奧運會百餘年的歷史中去審視,既有不少趣話,更折射出奧運會發展的理念。
變遷 從隨意到規範 門檻越來越高
楊柳:現代奧運會設項經歷了怎樣的變化?
劉碩陽:1896年雅典第一屆奧運會共有田徑、游泳、舉重、射擊、自行車、古典式摔跤、體操、擊劍和網球等9個大項,這些項目都延續到了如今的奧運會;1900年巴黎奧運會大項激增到17個,新設射箭、馬術、賽艇、橄欖球、高爾夫球、板球等項目,當時的田徑比賽中,還有立定跳遠和拔河;1908年倫敦奧運會還曾設有水上摩托、類似網球的熱傑球等新奇項目;直到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設立23個大項,從此,奧運會的大項穩定在20個以上。
薛原:奧運會的設項不是一成不變的。早期奧運會設項隨意性較強,東道主的“權限”也不小。隨著奧運會在現代社會中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組織越來越規範,項目設置也相對穩定下來,進入奧運會的門檻也越來越高。
劉碩陽:這可以從《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中找到答案。奧運男子項目至少要在四大洲75個國家和地區廣泛開展,女子項目至少要在三大洲40個國家和地區廣泛開展,同時,該項目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要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承認,才有可能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2002年11月,國際奧委會在墨西哥城會議中決定,每屆奧運會之後,將對各項目進行評估,以考察其是否繼續保留在奧運會中。評估指標共分傳統與歷史、廣泛性、受歡迎程度、形象、運動員健康、單項體育聯合會發展狀況以及開展成本等7個大項、33個小項。其中,開展狀況是主要因素,項目的廣泛性、受歡迎程度及單項體育聯合會發展狀況3個大項均與其有直接聯繫,33個小項中,這3個大項就包含了19個。
取舍 注重普及程度 考慮未來發展
楊柳:奧運會項目取舍有何標準?
薛原:奧運會是全球盛事,但國際奧委會並非高枕無憂,主席羅格曾表示,電子產品、而不是體育運動,正在占據青少年越來越多的時光,如果奧運會的項目設置不與時俱進,不符合年輕人口味的話,奧林匹克運動將沒有未來。因此,項目設置有必要考慮與青少年的喜好相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