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中國智能設備製造商小米在歐洲為自家平板電腦申請商標“Mi Pad”,但據路透社5日報道,因和蘋果商標“iPad”太像,被歐盟第二高級法院“綜合法院”當天裁定,“Mi Pad”不能被註冊成為商標。目前兩家企業尚未對該判決做出回應。
路透社稱,綜合法院的一份聲明認為,從視覺上看,“Mi Pad”和“iPad”高度相似,Mi Pad只不過在開頭多一個字母“M”。英語系消費者很可能把“Mi”理解為“我的”,並把兩個標識中的字母“i”以相同的方式發音,因此“消費者很可能被標識的相似性迷惑”。
美國《財富》雜誌報道稱,小米是蘋果最大的競爭對手之一,兩家公司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可穿戴設備甚至筆記本電腦領域都競爭激烈。小米於2014年推出首部平板電腦,搭載安卓系統,其屏幕尺寸等都和同期蘋果平板電腦iPad Mini相似。此後,小米向歐盟知識產權局申請“Mi Pad”商標,但隨後蘋果提出“異議”,並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訴。路透社稱,對於歐洲法院最新做出的判決,小米還可向歐盟最高法院“歐盟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