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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涉侵劉鑾雄私隱 《蘋果》否認控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5-20 09:31:07


  中評社香港5月20日電/《蘋果日報》涉於前年四月未經華置前主席劉鑾雄同意,刊登涉及劉的醫療報告照片,早前遭劉入稟控告侵犯私隱,案件尚未有結果。《蘋果》昨日再就此事惹上官非,律政司票控《蘋果》及時任總編輯張劍虹等違反私隱條例提堂,蘋果一方由張代表否認控罪。控方需時向澳門執法部門取證,八月十八日再訊。根據法例,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一百萬及監禁五年。

  現為《蘋果日報》聯席副社長的張劍虹,昨由律師陪同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離開法庭時沒回答記者提問。

  四張傳票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作為《蘋果日報》東主及出版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作為承印人,以及張身為總編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即前年四月三十日刊登日期為○八年四月十日屬於劉鑾雄的醫療報告,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從而意圖獲取金錢得益。

  控方昨原本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要求押後至八月十八日,待控方向澳門執法部門取證。惟裁判官認為取證與答辯並無衝突,詢問辯方是否準備好答辯,最終張代表蘋果一方否認所有控罪。

  控方指,高等法院日前已就本案批出一份請求書,希望澳門當局協助取證,另透露控方將與澳門廉政公署及檢察院溝通,安排證人於澳門法庭作供,再將相關謄本等資料轉交本港法庭,現正等候對方安排審訊日期。

  涉案報道前年四月三十日刊登,劉翌月在本港多份報章刊登聲明,指相關醫療報告屬於○八年四月交予澳門調查單位的保密文件,從未同意公開,批評有關披露無視他維護個人私隱的法律權利,希望澳門當局徹查。

  翌日,劉入稟高院控告《蘋果日報》督印人、總編輯及承印公司侵犯私隱,要求法庭禁制該報道,及要求對方交出有關文件並賠償損失,案件將於九月二十四日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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