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8日電/暴力犯罪的案子,少有女性是凶手。阿玲的名字一出現在被告名單上,就讓人知道這個案子非比尋常。上午開庭時,阿玲戴著手銬,穿著紅色囚服,穿過法院長長的走廊,到達法庭門口,眼淚就滾出來。她不像別人那樣會習慣性搜尋家人的身影,而是徑直坐在被告席上。
殺子後自殺未遂
她被控故意殺人
35歲的年紀不算大,出現在庭審中的阿玲,卻已經顯出蒼老相。
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今年2月16日13時許,阿玲因丈夫提出離婚而產生厭世想法,決定在廣州市白雲區某出租屋內殺死兒子後再自殺。當她打開煤氣閥企圖自殺之際,卻被房東發現並報警。年幼的兒子因窒息而死,阿玲的行為觸犯了故意殺人罪。
聽著這些指控,阿玲幾乎崩潰,她努力地壓抑著哭聲,卻控制不住抖動的肩膀。
“你為什麼要殺孩子?”公訴人一再發問,阿玲卻說不出一句話,最後搖著頭說:“我也不知道。”“是否有報復的想法?”法官忍不住補充發問。這次,她果斷地搖頭否定了,但仍無法解釋當時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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