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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妻子常留宿閨密家 丈夫調查發現是雙性戀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01 10:40:26


  中評社北京11月1日電/妻子黃某經常去閨密張某家打牌,夜不歸宿。後來丈夫得知,張某是妻子黃某在外面的“女朋友”。丈夫劉某一氣之下,到法院起訴離婚,要求黃某賠償精神損失。邵陽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這起離婚糾紛案件,一審判決准予原告劉某與被告黃某離婚,但駁回劉某要求黃某賠償的訴訟請求。

  2012年8月,劉某與黃某經媒人介紹相識,逐漸確立戀愛關係。2013年5月,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新婚階段,夫妻關係和睦。後來,劉某發現妻子常常去閨密家打牌,夜不歸宿,懷疑妻子有了外遇。經深入調查,劉某發現黃某和她的閨密張某不是普通朋友關係,而是情侶關係,雙方早已同居。劉某無法接受這一事實,將黃某告上法庭訴求離婚,並要求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2萬元。

  被告黃某辯稱,自己和劉某結婚後,起初尚好,慢慢地劉某對自己不理不睬,加之生活與工作的壓力,自己想找個同性好友傾訴,以獲得心理上的安慰。於是,自己在性取向上漸漸有了雙性戀的習慣。但是,因為自己是和同性同居,並沒有和丈夫之外的異性發生過性關係,不屬於《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範疇,沒有給原告劉某造成感情損害,所以,自己不應當賠償原告的任何精神損失費用。

  邵陽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劉某與被告黃某均願意離婚,對劉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本案中,黃某與同性同居生活,劉某以此要求黃某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2萬元,於法無據,駁回其要求黃某賠償的訴訟請求。目前,該案已過上訴期限,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經生效。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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