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慈善究竟該怎麼做?是一個開放性的話題,不同的人或慈善組織有不同的標準。一個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社會治理結構、文化背景、價值觀念和處事辦法都會影響到“慈善應該怎麼做”。今天中國的慈善還停留在“愛心釋放”的階段,和其他國家的人與人之間出於自願的平等互助還有一些距離。
對於陳光標紐約發錢,首先站出來質疑他的就是其合作的慈善機構紐約市救濟中心總裁梅斯。他馬上向陳光標強調“如果你要幫助無家可歸者,首先要知道他們為何無家可歸?導致無家可歸的原因是什麼?”梅斯的建議是:不要給錢,買三文治送到他們手上,因為你不知道他們怎麼花的,我告訴陳光標,也許你不是在幫他們,而是在害他們。
從梅斯的談話中可看到,美國的慈善組織在設計慈善項目上,會給出相對專業的建議。而這些建議都是從社會問題出發,建立在對“救助對象”的深刻了解之上,他們不僅僅看到“貧困的問題”,他們也關心“人性的問題”,面對這些問題,不是放棄和埋怨,而是找出更具體的解決辦法。
這樣的經驗告訴國內的一些慈善組織,在慈善公益項目的設計上,我們有很多事情要做,也有很多功課要補。同樣,這也告訴國內的部分愛心人士,慈善公益項目的運作,不是給錢那麼簡單,表達愛心的時候,不要僅僅因為被救助對象被慈善組織描述得足夠“可憐”就打開你的錢包,而是要去了解他們怎麼做,這樣的行動是不是真正能幫助到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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