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7日電/昨日,溫州市蒼南法院對一起過失致人死亡案件作出宣判。因女友被堂弟強姦,堂哥龍甲逼堂弟服農藥,堂弟買農藥自行服下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堂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女友被堂弟強姦,堂哥興師問罪
龍甲現年29歲,是龍乙的堂哥,二人與龍甲的女友小王(化名)等人共同租住在溫州市蒼南縣錢庫鎮鬥門底村一民房裡。
2013年5月3日晚,龍甲發現女友小王情緒異常。第二天,在龍甲的追問下,小王道出驚人秘密:“我被龍乙強姦了。”
聽完女友的話後,龍甲馬上就把住在同層後間的龍乙叫來。質問龍乙,龍乙說是一時衝動。
龍甲很生氣,盛怒之下,龍甲拿起鐵棍質問並威脅龍乙,強迫龍乙選擇自己去跳河,或自己去買農藥服下,或與龍甲單挑等三種方式來賠罪,否則不會放過龍乙。後龍乙自稱選擇喝農藥後離開。
在龍乙離開期間,龍甲致電龍乙未通,又發短信給龍乙:“農藥買來給我看了再吃,我要看到你吃,你要是跑走被我抓住的話後果你是知道的”。
5月4日9時許,龍乙在錢庫鎮街上購買了一瓶“百草枯”農藥並喝下後,回到暫住處。龍甲發現龍乙嘔吐,在得知其服農藥後撥打120搶救。5月5日,龍乙因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龍乙系服用農藥“百草枯”後中毒死亡。這天離龍乙的20歲生日還有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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