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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女子賺錢供丈夫讀研 23年後得知對方有私生女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14 17:00:43


 
  不想要錢,她想爭口氣

  那麼李偉對此有何解釋呢?我們幾經周折,通過電話聯繫上了李偉。對於劉倩所說的“私生女”和“轉移財產”,李偉閉口不談,也不願和我們見面。“婚姻中有太多無奈,所有問題就交給法院去解決吧!”。

  “我不是想要多少錢,而是希望用法律來制裁他。”最後,劉倩道出了找媒體求助的目的。

  為此,我們陪同劉倩找到了湘晉律師事務所的文永軍律師。

  文律師認為,婚內出軌並有私生子的行為,並不是構成重婚罪的要件。是否觸犯重婚罪,具體要看劉倩丈夫與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是,則李偉構成重婚罪;否則,就不構成重婚罪。“建議她到李偉與小三居所周圍去調查取證,然後通過司法程序起訴,因為重婚屬於自訴案件。”

  文律師表示,對於劉倩與李偉分居期間各自所獲得的財產,仍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李偉在離婚前惡意轉移財產屬實,建議劉倩向法院申訴。

  文律師說,一方為了離婚擅自轉移財產,在現實中較為常見。轉移財產的方式各種各樣,如將存款轉到他人名下、虛假買賣不動產,虛構債務等。但夫妻明顯處於關係不和、長期分居的情況下,私自處置、轉移財產,即使已經在國家行政機關辦理轉讓登記,法院也極有可能認定為無效。且一旦被發現,法院對具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產情形的一方,還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財產。

  (來源:華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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