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把菜刀移交警方進行登記
“我們不是壞人,只是賣菜刀的!”面對車站工作人員的問詢,其中一名40多歲的男子稱自己叫芮有福,家住南京市溧水區石湫鎮,多年來一直是做菜刀銷售生意的。前不久他和同鄉共12人從家鄉攜帶製作好的菜刀來到青島銷售,由於銷量不好,10多天後還剩下400把。眾人商量後,決定乘坐長途車去往日照將剩餘的菜刀售出。
由於聽說最近車站的安檢比較嚴,他們便將菜刀放到行包中想趁著人多時混進車站。車站安檢人員隨即打開了12個黑色提包,裡面確實裝滿了一把把已經包裝好的菜刀,還有一些半成品的刀片和木頭手柄。由於菜刀數量過多,車站工作人員向芮先生一行說明實際情況,表示此類物品不能隨身攜帶,需要警方出具證明後方可辦理托運。然而芮有福等人表示很不理解,稱在外做了10多年生意,別的地方都沒問題,怎麼到了青島卻“小題大做”,並堅持要將400把菜刀帶上車。
由於無法達成一致,車站無奈只能撥打110報告了相關情況。10分鐘後,永清路派出所的民警及特警來到了車站。了解情況後,警方決定將12人以及400把菜刀帶回派出所,進行完相關登記後再讓芮有福以托運的形式將菜刀寄往日照,而車站也為其辦理了免費退票。
提醒:帶菜刀出行最好辦托運
記者從汽車總站了解獲悉,根據公安部《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中所規定,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菜刀雖然嚴格來說並不屬於規定中所管制的刀具,卻屬於“其它可能危害社會治安的刀具”,車站安檢人員一旦發現就會沒收並代為寄存。因此,旅客乘車外出不要隨身攜帶菜刀,最好採取辦理托運的方式,避免影響出行。
(來源:青島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