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日電/日本政府7日起將正式開徵每人每次1000日圓的“國際觀光旅客稅(出國稅)”,但有7種人被排除在徵稅範圍,包括未滿2歲幼兒、轉機旅客等。
日本經濟新聞報道,出國稅按每人每次出國徵收1000日圓,原則上由航空公司及船舶公司代收。航空公司及船舶公司會將1000日圓附加在機票及船票上,再代替旅客繳交這筆稅金。
如果是擁有私人飛機或船舶的人,必須在出境時自行繳付出國稅。
日本開徵的出國稅將用來完善觀光資源及作為宣傳觀光之用;這幾年到日本觀光的外國旅客急速增加,推估2018年已突破3000萬人次大關。日本政府希望透過這筆新增稅收,打造一個更好的觀光環境,期盼訪日觀光客在2030年時能增加到6000萬人次。
中央社援引報道,課稅對象不單是外國觀光客,也包括日本民眾,但有7種例外情況不須付這1000日圓。
1、未滿2歲的幼兒。
2、入境日本後在24小時內出境的轉機旅客。
3、因天候等因素不得不緊急進入日本的旅客。
4、出境後因天候等因素不得不回國的民眾。
5、船舶從業人員、航機機組員及遠洋漁業者。
6、搭乘政府專機等出境人員。
7、強制遣返出境人員。
出國稅從7日起購買船票或機票開徵,如果是之前已購買確定出發日期船票或機票的人,原則上不課出國稅。因此,日本航空公司與全日本空輸公司,不會對7日以前購買機票的旅客徵收出國稅。
但即便是7日前購買船票或機票的旅客,也有可能在航空公司及船舶公司基於契約上明定開徵而必須繳付出國稅,這依各航空公司及船舶公司而有不同,旅客可向相關公司進行確認。
如果購票時是未確定日期的機票,而後來確定要在7日後出國;或是出國時間變更為7日以後出國的旅客,則都要繳出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