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冉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鑒於被告人冉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從輕處罰。法院認定,被告人冉某作案時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可以從輕處罰;同時,被告人冉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且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引發,被告人冉某已取得被害人諒解,對被告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據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冉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據此,提醒廣大市民,家庭生活中,無論是夫妻還是其他家庭成員,和諧相處才能使家業興旺,遇到矛盾糾紛要理智冷靜對待解決,切不可採取過激或極端的報復手段,否則,最終受到傷害的不只是某一個人,而是整個家庭。本案夫妻二人的經歷就是一本活教材,市民應從中吸取深刻教訓。
(來源:《重慶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