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5日電/絕味鴨脖為低俗的營銷方式付出了代價。絕味食品在最新發布的公告中披露,旗下全資子公司長沙絕味食品營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因在網絡平台上發布的網絡廣告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禁止性規定,被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罰款60萬元。
絕味食品表示,事件發生後,公司配合長沙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關情況調查,接受工商部門對此事做出的處罰決定。並將追責此次“雙11”廣告文案事件直接營運、監管責任人。完善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外廣告宣傳審核力度。目前,子公司已根據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的問題進行整改並將按期繳納罰款,該行政處罰未對公司及子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同時,絕味鴨脖官網發布的《關於絕味雙十一事件的致歉信》顯示,免去長沙絕味食品營銷有限公司負責人職務,對營銷公司電商團隊予以通報批評、扣發當季獎金處分。組織公司管理層、營銷部門全體員工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廣告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學習。
11月1日,絕味食品天貓旗艦店平台和微信公眾號上登出的“雙11”促銷廣告文案因涉及低俗營銷遭到消費者炮轟。11月2日,絕味鴨脖方面表示,由於運營人員是新手,當天失誤上傳該海報。現已將海報撤下,對於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很抱歉。但僅隔一日,絕味鴨脖官方微信再次推送低俗文章,並且發布多日並未删除,“知錯故犯”的行為引發網絡輿論的負面評論。
事實上,這早已不是絕味鴨脖第一次使用低俗營銷。北京商報記者此前查詢絕味鴨脖微信公眾號和微博發現,自2016年6月以來,絕味不時推送標題低俗、封面圖打馬賽克等文章以博取眼球。也有不少消費者對絕味鴨脖這種打“擦邊球”的營銷方式提出質疑。而此次事件過後,絕味鴨脖官方微信已删除上述微信文章,僅剩的8篇微信文章點擊量均達10w+,距離最近的一篇文章更是以搶購5折券的方式吸引廣大消費者關注以及評論。
中國食品產業評論員朱丹蓬認為,絕味鴨脖此次低俗營銷的方式從產業端到消費端均不討巧。絕味鴨脖的受眾人群中女性消費者居多,低俗的營銷方式對主流消費人群造成一定的侵害,並且這個問題已經上升到品牌性質的高度。絕味鴨脖有可能通過促銷等方式挽回品牌形象,但從長遠的發展來看此次事件無疑是“自傷”品牌。“60萬元的罰款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件小事,但對絕味鴨脖品牌和消費者造成的影響更為重要,並且此次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更大於經濟處罰。”朱丹蓬說。不過也有觀點指出,在絕味鴨脖之前,也有其他低俗營銷餐企被罰數十萬元,但並未起到警示作用,如果未來食品企業繼續不顧後果只為吸引眼球,或成為“慣犯”,相關主管部門應考慮加大處罰力度,提高企業違法違規成本。
(來源:北京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