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告訴記者,自己的母親雖然已是90歲高齡,但身體狀況一直不錯。“在家裡一直讀書看報紙,還教給我小外孫女不少本事。”吳英說,機長沒有見到老人的面,只看到老人的年齡就拒載,這是否合理?
該航空公司在給記者發來的一份回應中提到,機長擁有最高指揮權,“機上的一切活動都在他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這個人就是責任機長”。“基於保護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和財產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都明確了機長的最高指揮權和領導權威”,以便其履行對機上人員的管理,以及民用航空器的操作和應急處置等具體職責。
航司回應
有權要求乘客出示醫療證明
14日下午,吳英及其母親乘坐的航空公司對此事回應稱,目前,對於年齡最大的上限,航空公司沒有嚴格的年齡限制,只是對年齡太小的兒童有登機限制。
但是航空公司特別規定,在預訂機票前,本人需要意識到自己的健康狀況。在旅客健康狀況存在隱患的情況下,航空公司有權要求乘客在登機前準備好符合資質的醫生簽署的醫療證明。
如果在登機的時候,無法提供簽字的醫療證明,航空公司有權拒絕乘客登機。“機長這樣處置,不僅是有利於保障航班飛行正常,同時也是為旅客本人的健康狀態負責”。
律師說法
老年乘客乘機標準不統一
航空公司應賠償損失
中國航空案第一律師張起淮認為,在這一事件中,航空公司的處理方式存在明顯不當之處。同一家航空公司,成都到大理可以登機,大理回成都就不可以。“不是讓上的有責任,就是不讓上的有責任,航空公司的做法存在不足。”
“到目前為止,我國對年邁乘客乘機的標準不統一,同一家航空公司,同樣的航線,在不同機長之間的標準也不一樣。”張起淮說,這就導致在機場、航空公司、機長甚至售票處等各個環節,都可能導致老年乘客無法登機。
張起淮認為,人的身體狀況在乘機過程中千變萬化,不能單憑乘客年齡來判斷是否適合登機。即便出現老年人登機沒有健康證明時,“是不是可以讓機場的醫生檢查一下,量量血壓,看看心跳,採取這種比較人文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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