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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消費者警惕三大“網購陷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6 15:51:19


  中評社北京11月6日電/今年“雙11”網購節即將到來,網絡促銷硝煙再起。一時間,“清倉1折起”“紅包搶不停”“0.1元秒殺”等促銷信息紛紛刺激著人們的網購欲望。與此同時,消費者對網購的投訴也呈現出增長的趨勢。為保障廣大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省工商局提醒消費者,網購時須擦亮眼睛,警惕三大“網購陷阱”。

  陷阱1:隱藏的霸王條款

  近日,在我市打工的小陳在某團購網站購買了一部智能手機。收到貨後,小陳發現手機運行速度非常慢,並且自動消耗流量下載安裝一些莫名其妙的軟件,鑒於此,小陳便和商家商量退貨。但對方卻表示,小陳下單時,商家已經通過“溫馨提示”告知其售出產品只換不退,而在小陳點擊“我同意以上交易協議”之後,該訂單已生成,商家因此不同意退貨。

  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小陳的遭遇並非個案,當前一些網絡商家要求消費者必須經過網上註冊,並同意其制訂的交易協議後方可成為網站會員,否則不具備交易資格。一些商家在消費者大多不會仔細閱讀的合同中,隱藏了一些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以此來減輕、免除商家的售後退換義務。

  提示:諸如“售出後概不退換”“只換不退”“單方任意解除合同”等霸王條款,對消費者而言有失公平。如遭遇類似糾紛,消費者可以直接向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系統投訴,也可通過訴訟確認合同條款無效。

  陷阱2:正品劣品混著賣

  日前,楊女士趁著某商家打折促銷,從網上購買了20箱美白面膜,準備囤點年貨回家送給親朋好友使用。收到貨後,楊女士拆開了其中3箱,使用後發現效果不好。於是她聯繫生產廠家咨詢,廠家人員要求她提供相應的防偽標識碼進行查詢,楊女士這才發現20箱產品中只有兩箱有防偽標識碼,其它18箱面膜雖然包裝與正品類似,但和正品根本不是同一品牌。

  受了騙的楊女士向售貨商家提出退貨,商家拒不同意。楊女士準備向網購平台投訴,但卻因為缺乏充分的證據而犯了難。其實不少網友都遇到過這樣的難題,網上交易時,賣家可以隨意更改網站內容,消費者很難固定證據,怎麼才能證明商家以假亂真、以次充好呢?

  提示: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有3類證據必須保留,即買賣發票、快遞單以及網上聊天記錄。和賣家交流時,消費者一定要仔細詢問細節問題,以此來固定證據。同時,消費者也可以通過第三方電子數據司法存證軟件保留電子證據。

  陷阱3:優惠商品被撤單

  日前,林先生網購了一款超值糖果禮包,商家在網購頁面上承諾7日內發貨,但直到過了發貨日期,林先生也沒有收到貨,經過查詢訂單,發現處於撤銷狀態。林先生遂向商家詢問“被撤單”原因,商家竟稱購買該款糖果禮包需要提前通過在線聊天軟件與商家進行確認,同時還需要林先生同時購買其他商品才能發貨。

  提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商家不得強制設定搭售或捆綁銷售等條件。消費者在網購過程中遭遇商家不合理成交條件時,可以拒絕或向有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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