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經過多年實踐,各地初步建立了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這次改革又進行了完善:
一是在評價內容上,要求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努力把黨的教育方針落實落細。
二是在評價重點上,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充分體現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特點。
三是在評價程序上,強調要做好寫實記錄、遴選典型事實材料、將用於招生使用的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做到程序嚴謹,方便適用。
四是在結果使用上,實行誰使用誰評價,由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定具體的使用辦法,破解唯分數。
在嚴格程序、評用分開的同時,還特別強調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綜合素質評價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保障客觀真實。
問4
不加分後如何鼓勵發展興趣特長?
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的統一部署,《指導意見》 明確提出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一是取消體育、藝術等競賽類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二是要求各省組織對本地區加分項目和分值進行清理和規範,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地方實際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了鼓勵學生發展興趣特長,這次改革在提出取消體育、藝術等競賽類加分項目的同時,要求將相關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招生錄取時作為參考。《指導意見》還專門提出,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這也是為了鼓勵發展學生興趣特長。
[業內觀點]
虹口實驗學校校長胡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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