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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為遷戶口母親嫁兒子 父親與兒子前岳母再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8 09:09:42


 
  民政和公安信息不共享,近親領證很方便

  據了解,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不得與對方當事人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趙秀英與自己的親生兒子袁非登記結婚,兩人屬於“禁止結婚”的情形,婚姻是無效的。

  為什麼這對母子能輕而易舉的領到結婚證?採訪中記者得知,原來,民政和公安之間沒有實現聯網和信息共享,趙秀英和袁非在民政部門那裡是看不出兩人是母子關係的,所以他們是“符合”申請結婚領證條件。

  “這對‘夫妻’當時帶的材料是齊全的,符合登記條件,我們沒有理由不給辦理。”建鄴區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員說,很奇怪的是,昨天他們又來辦理離婚手續了。

  荒唐婚姻背後有利益,制度需完善

  “目前,江心洲和龍潭都在進行大規模的農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這對母子之所以‘結婚’,估計是要把戶口遷進江心洲,套取拆遷分配的利益,否則不會做出這樣荒唐的事情,我們將與相關部門一起對此事進行調查。”楊警官告訴記者。

  “按照相關徵收條例,徵地公告後,因婚姻、出生、回國、士兵退伍等因素,仍可以辦理入戶或分戶手續。”一位長期從事徵收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江心洲拆遷基本都是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情況複雜,拆遷對土地面積、人口數上都有考量,也就是說,多遷進去一個人的戶口,就可多一份補償,這就給一些人有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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