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爭議 老板稱不是辭退是辭職
該美容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將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表示事實與李女士的說法有很多分歧。該公司稱,李女士的入職時間是2009年6月8日,正常工作至2013年6月5日,也簽署了勞動合同。至於工資問題,公司也已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到了2013年6月5日。此外,公司從未安排員工加班。2010年6月8日安排休年假,李女士按每年5天的標準享受休假,所以公司不同意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資。
而離職原因,公司稱並不是辭退了她,而是李女士誤解了唐老板對她朋友圈的評論內容,於2013年6月5日自動辭職。“李女士是自己辭職的,我們也付給她工資及補償了。她是老員工,公司基於人性關懷,已支付了3000元現金。”該公司代理人還強調稱,微信是公眾社交平台,具有開放性,唐老板的評論只是個人警示性評論,並沒表示要辭退李女士。
李女士辯稱,勞動關係解除時間是2013年6月6日,也並不是自己主動辭職。“唐女士發布‘不做也罷’,已明確表示是要辭退李女士了。”而至於那3000元“人文關懷”,李女士更不認可,其代理人稱:“公司法人通過微信和短信辭退後,李女士才被迫在支出憑單上簽字,否則得不到任何補償。事實上是公司違法解除在先,並非李女士主動提出離職。”
由於雙方需要回去考慮調解意見,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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