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於野外狩獵,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中明文規定: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捕捉、捕撈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未取得許可的狩獵都是非法的,”該負責人認為,固定狩獵場解決了一部分人的狩獵需求,具有重要意義,可以有效地保護野外的動物不受傷害。
醫生野味可能致病 不要迷信“藥效”
近年來,偷獵行為屢禁不絕,除了追求刺激以外,也有很多人偷獵和非法購買保護動物,是為了“嘗鮮”或者迷信野生動物傳說中的各類“療效”。對此,記者咨詢了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中西醫結合副主任醫師陳雲鳳,她說,野生動物沒有經過檢疫,可能帶有傳染性疾病:“如果貿然食用,有可能致病,也可能存在寄生蟲隱患。”
而對於有些人迷信的野生動物的“食療”效果,陳雲鳳稱,有些動物的某些部位和器官確實可以入藥,但中醫藥有專門的炮製手法,如果是簡單的自行處理,並不能達到所謂的“療效”:“不僅如此,胡亂食用、泡酒還可能讓人生病,建議如果真有需要,還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
(來源:《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