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父表示,2012年10月,肇事方將33萬餘元打入了王某的賬戶,王某陸續給女兒支付了2萬餘元的生活費後就再沒了蹤影。他向王某討要生活費,但王某卻提出了離婚的要求。“王某說只要離婚,就支付給我女兒20萬。”姜父說,目前他還希望給女兒繼續看病,暫時不考慮女兒離婚的事。為此,他還在2013年10月將王某告上了法庭。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電話聯繫王某,但始終無人接聽。
姜父說,王某曾在南方等地打過工,為躲避,始終不肯透露行蹤。長安區人民法院鬥門法庭一份庭審筆錄顯示,王某曾表示,將妻子送回娘家,是因爺爺生病,加上妹妹出嫁,無暇照顧妻子。由於沒有和妻子離婚,妻子娘家要求支付賠償款並無依據,因此不願意將賠償款支付給妻子的娘家人。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岳父申請強制執行
長安區法院鬥門法庭一名法官透露,2014年9月,法庭對這一糾紛進行了調解。法官表示,交通事故的賠償款已打入王某的賬戶,但王某提出,離婚之後才肯支付妻子的治療費和生活費等費用。“經過調解,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給姜某20萬元。法庭不支持他們離婚。”由於王某拒不執行,姜父已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
(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