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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醫院派實習醫生做胸肺活檢致病人死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12 15:09:48


 
  在案件審理期間,法院委托北京華大方瑞司法物證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鑒定中心此後出具鑒定意見,認為協和醫院的診療過程中存在4個過錯行為:一是病歷書寫不規範;二是未盡到充分的告知義務;三是胸腔閉式引流術後觀察不細,處理措施存在不當;四是未盡到高度謹慎的注意義務,實施小開胸肺活檢適應證選擇不當,風險評估不足。

  鑒定意見書稱,在上述醫療過錯行為中的第1項、第2項與李女士的損害後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而第3項、第4項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

  鑒定認為,醫方負次要責任,參與度為C級(理論系數值25%)。

  在法院審理中,雙方當事人雖對該鑒定意見存有異議,但均未舉反證予以證實,故法院對該鑒定意見予以采納。

  終審判決協和賠30萬退還多收醫療費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協和醫院存在過錯,造成原告的精神痛苦,因此對原告精神撫慰金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並根據實際情況酌定數額。

  另外,法院認為協和醫院計算住院時間有誤,多收取了醫療費,因此應予退還。法院一審判決協和醫院賠償原告30餘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2.5萬元,另外還要返還多收醫療費39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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