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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日本自衛隊軍事演習。 |
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政府27日在圍繞安全保障法制問題的執政黨磋商會議中宣布了修改自衛隊法的方針,為了營救在海外被捲入恐怖行動的國人,將派遣自衛隊赴海外營救並修訂自衛隊法。現行的自衛隊法僅局限於負責被搶救的國人的運輸問題。日本政府考慮進一步擴大自衛隊的活動範圍,使營救任務成為可能。
據日本《朝日新聞》2月27日報道,2014年7月的內閣決定表明,若獲得領域國家的同意,在領域國家的管轄範圍內,並且僅限於偵查性的行動,為了實現真正的救援活動,要進一步完善立法。另外,為了避免武力衝突,自衛隊不得使用武器。
日本政府雖然接受了這一要求並公布了自衛隊法的修訂方針,在當天的執政黨磋商會議中,公明黨一方提出了慎重的意見:“積極開展營救和奪回工作,在武器使用權限等問題上,立場是不同的。”
此外,政府也宣布,針對自衛隊搜查船舶問題,要對擴大活動範圍的修正方案進行討論。
在對日本的和平與安全有重大影響的周邊局勢不斷升溫之際,現行的船舶檢查活動法或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決定,以征得船舶歸屬國的同意為前提,允許調查船舶裝載的貨物。另外,要以“船長允許”為條件,武器的使用僅限於保護隊員自身安全的正當防衛的情況。
日本政府已經從“周邊局勢法”中删除了“周邊局勢”這一用語,更改了該法名稱,並公布擴大自衛隊活動範圍的方針。政府據此宣布了擴大進行船舶檢查的海域的想法。
日本自民黨副總裁高村正彥在磋商會談之後接受記者採訪說:“希望能夠依情況而定,不必徵求船長同意。因為帶有強制性,希望進一步探討武器使用的基準。”但是,公明黨的意見是“關於強制性的問題必須進行慎重的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