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她是親戚介紹的,我想和她處對象,應該不會騙我吧?”延吉市男子崔某在微信上和親戚介紹的“美女”聊了仨月一直沒見面,卻已經給對方匯過去20餘萬元,直到警方破案後才知道,這個“美女”竟然是他的親戚冒充的。
“對象”常要錢 他有求必應
2014年9月,崔某從國外打工歸來,常與自己的遠房親戚李某來往。兩人年紀相仿,都是近30歲,常在一起喝酒吃飯。李某得知崔某還沒有女朋友,就將自己女朋友的朋友姜某介紹給崔某認識。
“我見過這女孩一面,挺漂亮的,後來加了微信聊天也聊得挺開心。”崔某說。
兩人在微信上談天說地,甜言蜜語,感情日漸深厚。唯一讓崔某不安的是,對方常以各種理由和他要錢。
“我哥哥打架鬥毆被拘留了,需要1萬元贖金,你能幫幫我嗎?”在微信上聊了一段時間後,姜某忽然給崔某發來一條求助信息,崔某當即去銀行取款,按照對方的要求,把錢交給了兩人的紅娘李某,由李某轉交。
沒過幾天,姜某又發來求助信息:“我母親生病了,治病需要15萬元……”
崔某心軟了,和弟弟借了5萬餘元讓李某轉交給對方。此後,兩人的關係似乎更近了一些,常常說些曖昧話語,姜某還說要幫崔某聯繫工作、買房子,崔某對此深信不疑,又將從父母那兒要來的15萬元拿了出來,讓對方幫忙辦理工作和買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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