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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6名飛行員打算跳槽 航空公司索賠三千多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19 10:18:12


  中評社香港9月19日電/高薪加稀缺,讓飛行員成為很多人夢寐以求的職業。雖說年薪高,可要離職也不容易。寧波有6名飛行員想要離職,被東航浙江分公司開出了3000萬元的索賠價,平均下來,每人約500萬元。

  近日,寧波中級法院二審審理了此案,判決6人分別要向航空公司支付72.3萬元至182萬元不等的補償費。這也是寧波市首起因飛行員跳槽引發的官司。

  6個飛行員要解除合同

  其中5個已是機長

  吳先生從小就向往飛上藍天。2003年,他經東航浙江分公司(以下簡稱東航)定向招錄,如願進入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學習。

  2005年7月,吳先生畢業後順利進入東航工作,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服務從2005年7月28日起至2042年7月16日。

  去年,吳先生與另5名同事被挖角,想跳槽了。而這6人,都是由東航出資培訓並定向招錄的,他們從航校畢業後,就都進入了東航工作。

  在公司的培養下,包括吳先生在內的5人,已經當上了機長。可想跳槽並不容易,公司提出,吳先生等6人,要先賠償3000多萬元,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平均每人500多萬的索賠額

  占大頭的是飛行員培訓費

  6人共被追討3000多萬元賠償金,平均下來,每人賠500萬元。而最高的吳先生,被要求賠償700多萬元。

  如此高價,航空公司有何依據?原來,在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對違約金有明確約定。合同約定,當事人在必須服務期內,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按未履行必須服務年限計算,每提前一年賠償人民幣50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也就是說,以吳先生為例,如果他在2014年7月16日前單方面解約的,就要付近30年的違約金。

  另外,這6人當初都是定向招錄的,入學後的學費都由航空公司支付;為了培訓新人,航空公司還多次出資,對他們進行飛行人員培訓。

  因此3000萬元賠償金中,還包括了招錄費用、各項培訓費、經濟損失、住房補貼等。相比飛行員高昂的培訓費,違約金只能算是個小頭。

  “飛行員是航空公司最核心的資源。”業內人士介紹,根據個人資質、接受能力不同,培養一名飛行員平均需要四五年時間,期間要投入極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正因為此,近年來,一些新創始的航空公司,寧願通過挖角的形式招飛行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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