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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玠:香港政爭的反對派究竟何求?
http://www.CRNTT.com   2014-09-12 00:22:09


泛民議員矢言,如這個普選辦法提案到立法會表決的話,他們將集體投反對票。
  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作者 熊玠)北京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人大常委會),於今年8月31日對香港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模式做出裁決。宣布將採用普選辦法,即一人一票的直接選舉。論理來說,這相較於以往四屆的間接選舉(即由一個選舉委員會代選),應是一大進步。可是居然有一幫人慷慨激昂地反對。我們姑且稱他們為“反對派”。這些反對派,主要是自去年以來在香港醞釀與發動“佔中”(即占領中環)運動、以及其他的幕後支持者,有人籠統稱他們為“泛民主激進份子”。這些人歷來的口號 (甚至發動“佔中” 的號召) 一直是要為香港爭取普選。可是,在人大常委會應允他們所請而決定在2017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時採用普選方式以後,他們卻怨聲載道;甚至有人宣稱“被騙”。據悉,香港立法會(Legco) 的27位與“泛民主激進份子”有關連的議員,矢言如這個普選辦法提案到立法會表決的話,他們將集體投反對票。因此,真有資格說“被騙”的,應該是人大常委會才對。

  現在,我們來探討一下這個離奇政爭的究竟。

  普選與提名方式不能混為一談

  雖然在8月31日以前,這些“泛民主激進份子”所喧嚷的是要爭取普選,因為那是最能得到廣泛民間支持的號召,但在人大常委會做出採用普選決定以後,他們卻巧妙地玩了一個”換包“遊戲,而將矛頭對准2017方案的”提名委員會“。不但是將普選問題換包為提名方式的問題;而且企圖將2017的”提名委員會“ 混肴與2012的間接選舉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 混為一談。

  這二者的功能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干。2012的”選舉委員會“是代替香港人民扮演選舉行政長官的職責。 而2017的”提名委員會“的功能,只不過是是接受願意參選人員的報名;然後審核整個名單圈定最後的兩個到三個候選人。再將這最後的兩個或三個候選人名單交由香港的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直接投票選出下一任的行政長官。 這兩個委員會之間,唯一的連系就是它們的組成方式。這須要解釋。我們須要回溯到2012的 "選舉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它是由1,200人組成;而這些人是選自所謂的四個”界別“。譬如,第一個界別包括飲食界、商界、金融界等19個行業;第二個界別,包括會計界、建築界等11個行業;第三個界別包括漁農界、勞工界、宗教界等15個行業;第四個界別再包括了諸如人大、政協、港九各區議會等六個部門。每個界別選出300人。四個界別共選出1,200名;構成了上一屆的選舉委員會。這同樣的人員分配與遴選格式將是組成2017 “提名委員會“的辦法。可是它的功能只是提名,而非選舉。因為由它提名推出的2-3個侯選人,將由香港所有的選民投票直接選出下一任的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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